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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组织部】关于开展2015年处级领导干部和科级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25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准确地考核处级领导干部与科级干部的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加强对干部的管理、激励和监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我校《关于印发< 景德镇陶瓷学院处级干部考核办法>、< 景德镇陶瓷学院科级干部考核办法>的通知》(景陶院党发[2015]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就开展2015年处级领导干部、科级干部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时间范围和对象

1.考核时间范围: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2.考核对象为我校现职处级领导干部和科级干部。

特殊情况按下列办法处理:调研员、学生工作督察和享受科级待遇人员不参加考核;晋升处级、科级干部不满半年的人员不参加考核;因公出国和脱产学习半年以上,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进行考核;2015年度内离职的人员不进行考核。

二、考核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准确地考核处级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履责情况,为处级干部的评价、任用、奖惩等提供客观真实的依据,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发展。

三、考核内容、方法及其它问题

详见《关于印发< 景德镇陶瓷学院处级干部考核办法>、< 景德镇陶瓷学院科级干部考核办法>的通知》(景陶院党发[2015] 33号)。

四、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总结:2016年3月24日-3月29日

所有处级、科级干部填写《干部考核登记表》,双面打印交给各部门联络人,各部门联络人于4月1日前交到党委组织部余稀处。

2.干部述职:2016年3月30日-4月15日

    机关党委、业务部门党总支、后勤党总支的处级领导干部:以书面形式述职,于3月30日前将《2015年度处级干部考核登记表》文件上传到OA系统“处级总结”文件夹中,或将表格以姓名+部门命名发送到80911688@qq.com信箱;

    教学分院(部)处级领导干部:在本分院(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以口头形式述职,于3月30日前将《2015年度处级干部考核登记表》文件上传到OA系统“处级总结”文件夹中,或将表格以姓名+部门命名发送到80911688@qq.com信箱;

    科级干部:向本部门(分院)现任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递交《2015年度科级干部考核登记表》书面形式述职。

3.发动在职员工测评:2016年3月30日-4月15日。

请在职员工登陆地址或校园网主页“干部量化考核管理信息系统”链接,进入考核系统登录页面,登录名为工号,原始密码为工号,请注意及时修改原始密码。

4.分管校领导在OA系统中审阅处级干部的个人工作总结,在网络上对其测评对象进行测评:2016年4月15日前。

5.考核工作组考评:2016年4月。

6.校党委会审定:2016年4月。

校党委会根据考核工作组考核情况的介绍和划分等次的意见,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由组织部反馈结果。

考核工作组将考核结果向考核对象及其部门反馈,并听取本人意见。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七天内向考核工作组提出申诉。考核工作组根据申诉人的意见,视情况对考核情况进行复议,并将复议意见及时反馈到申诉人。

五、量化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当年度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下一年度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乘以1.2、1.0、0.8、0.5的系数。

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的评价、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各类排名前三名或被评定为优秀的干部,列为晋升职务职级的优先考虑对象;对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降职降级;对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干部,给予降职降级或免职处理。

六、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干部量化考核管理信息系统将于2016年3月30日8:30正式启动,2016年4月18日21:30关闭。

2.请各部门务必于系统正常运行期间认真组织测评人员开展干部量化考核工作。

3.对于年纪较大,且计算机应用能力较弱的测评人员,可以委托办公室同事或家人进行测评,但测评时本人必须在场,被委托人所点击的测评等级必须为委托人的实际意愿。

4.严禁因个人恩怨对考核对象恶意测评或拉帮结派进行不公正测评;严禁对服务器进行攻击,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严肃处理,必要时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5.考核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工作职责,严格按本文规定做好量化考核工作;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工作部门的监督。

6.在测评过程中,如遇到一些网络技术问题,可以及时咨询组织部或技术人员,联系电话:13879820178(短号:6398),联系人:余稀。

对我校处级领导干部和科级干部实行年度量化考核,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处级领导干部和科级干部的领导水平和业务素质的需要。全校考核对象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积极配合学校考核工作组做好这次考核工作,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处级干部考核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本规定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处级干部考核登记表

附件二:科级干部考核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16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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