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景陶大发﹝2018﹞1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校“课程思政”改革试点项目进行验收,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1.2018年立项但还未结题的“课程思政”改革试点项目;
2.2019年立项的“课程思政”改革试点项目。
(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课程思政”改革试点项目验收由教务处聘请专家评阅材料,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PPT汇报)的方式进行。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延期整改”。各课程负责人验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结题验收报告书
“课程思政”项目验收需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课程思政”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附件2)
2.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思政”项目教学大纲须确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并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以及如何评价德育渗透的教学成效.“课程思政”项目教学大纲应在本课程原教学大纲基础上修订而成,注重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
3.课程教案或课件
根据上述“课程思政”教学大纲制作的能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教案或课件。
4.改革典型案例及体现改革成效材料
开展“课程思政”改革中的典型案例(包含视频、照片、文字等多种形式);学生评价,以及其它可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
三、验收要求
1.上述材料中《景德镇陶瓷大学“课程思政”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一式三份,其余材料装订成册(一份)。
2.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延期项目需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课程思政”项目进展报告书》(附件3)
3.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组织项目负责人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并于12月2日前将验收项目材料及汇总表(附件4)签字盖章版交教学建设与改革科。
联系人:吴丹丹 联系电话:0798-8499659
具体要求和附件详见OA系统
教务处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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