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系)、部门: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发电文件《关于认真做好第五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赣文联发〔2020〕27号)文件要求,现就学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全校中青年文艺工作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9月1日,即196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本次推荐工作中,学校可推荐1人至上级部门。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以人民为中心、以精品奉献人民、用明德引领风尚。
(三)在某艺术门类中有突出艺术成就和特殊贡献,在全国范围有较大影响。
(四)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职业操守,热心文艺志愿服务,社会形象良好,追求德艺双馨,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要活动和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现。
三、推荐办法
申报人员填写《第五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推荐审批表》、撰写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并于2020年11月14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五份)送交行政楼512(人事处),电子稿发送至人事处邮箱(tyrsc@163.com)。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在中国文艺网(http://www.cflac.org.cn)下载。
联系人:郭智奇 联系电话:6168
人事处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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