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度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根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先将2011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要求
( 1 ) 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团结协作、联合攻关、自主创新、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我国轻工业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加速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积极支持和鼓励优秀科技创新项目参加 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 。
( 2 )已有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评过奖,不得重复申报科学技术奖( 技术发明奖和技术进步奖) ;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不得同时申报 科学 技术发明奖和技术进步奖 。
( 3 ) 经 评定未授奖的项目,隔一年后,如果其完成的项目或者工作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条例及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重新申报。
( 4 )软课题和轻工行业教材、特有工种国家职业标准不参与评审。
( 5 )鼓励由基层工人完成的优秀科学技术成果申报科学技术奖 。
( 6 )凡申报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均应有相应的创新证明(技术发明奖必须有授权发明专利证书)。
二、报送申报材料的要求:
(1)每个项目报送书面申报书(含附件)一式3份(其中1份为原始件),应根据申报书填写说明的要求按顺序排列;
(2)材料首页必须有申报单位盖章原件,《主要完成人情况》表应有本人签字原件、《主要完成单位情况》应有单位签章原件;
(3)每个项目必须报送电子版(光盘)申报书(含附件),应根据申报书填写说明的要求按顺序排列,且与书面版本一致。
3、申报截止时间
请于2011年5月31日前报送到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程磊
联系电话:8499229
附件:
1.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2.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3. 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13745-1992)
4.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5.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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