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 | 教职工 
中文   EN
通知公告
【科研处】关于开展2011年度“远航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5-06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相关人员:

根据《江西省科协关于资助中青年学者赴国外开展科技交流的远航工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远航工程实施办法》)的相关精神,现开始申报2011年度远航工程项目。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战略的要求,为加快我省高层次科技人才成长步伐,促进我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培养适应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为目标,重点资助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学者赴国外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促进我省学术界与国际接轨,开阔我省科技工作者眼界,为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提供人才支撑。
  二、选拔
  (—)选拔范围。“远航工程”人选原则上在省级学会会员中选拔。选拔的范围主要是江西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和重点技术领域。

(二)选拔对象。我省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的中青年学者。

(三)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心科技事业。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遵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强烈的事业心。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突出的阶段性学术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省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并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3、应邀赴国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5、至少精通一门外语。

6、省政协科协界别委员、江西省科协委员、江铃科技奖获得者、江西青年科学家、在国际科技组织中任职或为其成员者、在国家级学术团体担任职务者,将重点优先考虑。

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1624日。《远航工程实施办法》和申报表等材料见附件,也可在江西省科协网站的远航工程条目(http://www.jxkx.gov.cn)中查阅、下载。

附件:

1、 “远航工程”申报表.

2、 远航工程实施办法

 

两个附件.rar

                                                                     科研校产处

                                                                    2011年5月6日

 

上一篇:【科研处】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下一篇:【教务处】关于转发《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