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氛围,提升我校“润心馆”的廉政教育成效,经研究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首届“润心杯”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启智润心·廉动陶大
二、主办单位
景德镇陶瓷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三、承办单位
校党委宣传部、校纪委综合办公室、校团委
四、征集对象
景德镇陶瓷大学全体在校学生
五、征集类型
雕塑类、陶艺类、国画类、油画类、陶瓷绘画类、书法篆刻类、综合材料装饰类、设计与新兴艺术门类、微视频类等载体不限
六、活动时间
(一)作品征集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动员全校在读本科生、研究生积极参与活动。
(二)作品评审阶段(2025年12月初)
组织专家评委开展作品初审、复审,围绕作品思想内容、制作水准、社会影响力、传播效果等维度进行评选并公示,经审定后确定和通报优秀作品名单。
(三)宣传展示阶段(2025年12月上旬)
结合“润心馆”廉政教育建设功能布局,入选的作品将在展馆相关区域进行展示宣传,并署作者姓名和学院名称。
七、作品要求
(一)作品规格:参与本次活动的作品,平面类作品最小单边尺寸不小于60cm;立体类作品最大单边尺寸不小于40cm;最大单边尺寸一般不超过200cm。
(二)作品导向:作品应充分展现廉洁文化底蕴,不涉及国家机密、内部信息,不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令禁止的内容,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利益。
(三)作品提交:作品作者须填写《“廉洁文化作品”登记表》(附件1)、《“廉洁文化作品”著作权声明书》(附件2),同时提供多角度、能体现作品原貌的图片(不少于5张),图中标注作品尺寸(长×宽×高cm)。图片电子文件格式统一为JPEG。参赛作者将材料、实物作品提交至所在学院团委,由所在学院组织初步筛选后报至学校纪委综合办公室。报送的所有材料、实物作品一概不予退还。
(四)其他要求:
1.作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原创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
2.作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作者应承担由其作品及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3.作者签署《“廉洁文化作品”著作权声明书》(附件2)即默认授予本次活动举办单位和其主管单位对作品的公示权、传播权,举办单位不另行通知,不支付报酬。
八、活动奖励
(一)奖项设置: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名),二等奖4名(奖金3000元/名),三等奖6名(奖金1500元/名),优秀奖若干(奖金500元/名)。
(二)具体奖励: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并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手册》给予相应的学分奖励。
(三)选拔优秀作品在我校“润心馆”展出,并择优报送参与上级相关比赛和评选活动。
九、作品报送
参赛者将实物作品及相关材料报送所在学院(部、系),各学院(部、系)请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初步筛选的作品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483351008@qq.com,并提交相关作品实物。
联系人:喻老师
联系电话:(0798)8489252
附件:1.廉洁文化作品登记表
2.廉洁文化作品著作权声明书
校党委宣传部、校纪委综合办公室、校团委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