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合理安排下学期的教学工作,经研究决定:
将2009年12月23日院办下发的《放假通知》中机关行政人员开学上班时间由“提前三天”改为“提前二天”,具体时间为2月23、24日二天照常上班。原《放假通知》中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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