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 | 教职工 
中文   EN
通知公告
【院办】放 假 通 知
时间:2009-12-24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部门:

为了合理安排本学期的教学工作,经研究决定: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10年“元旦”期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无调休

2.原定2009年103(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假日调至2010年“元旦”期间补休,现调至2010年寒假执行;

3.2010年寒假提前二天放假,即从1月21日开始至2月24日止,学生2月25日正式上课。机关行政人员推迟三天放假,提前三天上班,具体时间为1月21、22、23日三天、2月22、23、24日三天照常上班 (上、下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4.请各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各部门放寒假前必须将学校布置的工作完成好;

(2)元旦及寒假期间,要求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突发公共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并请将值班安排分别报院办、保卫处。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上一篇:【组织部】关于举办第十三期科级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下一篇:【教务处】组织学生参加2010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