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科研经费的管理,方便快捷地为学校科研人员服务,使科研项目负责人能及时掌握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从2009年6月15日起,报销纵、横向科研经费时,必须持《景德镇陶瓷学院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登记卡》及相关报账单据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账业务。
纵向科研经费使用登记卡由科研校产处发放,横向科研经费使用登记卡由科技开发中心发放,由项目负责人收执,凭此卡在核定金额内使用科研经费。
若您需要经费查询的电子文档,请到计财处查询,联系人:焦明清,联系电话:8499259,13979856541(短号:3552)。
科研项目经费余额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12日,请科研项目负责人于2009年6月15日到科研校产处或科技开发中心领取。
特此通知。
科研校产处
计划财务处
200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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