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陶瓷研究所党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经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批准,中国共产党景德镇陶瓷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定于2008年11月下旬召开。现将选举出席院第三次党代会代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景德镇陶瓷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景德镇陶瓷学院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景德镇陶瓷学院第三届委员会;
4、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景德镇陶瓷学院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正式组织关系在我院的中共正式党员;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
3、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够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章和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议,切实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本职工作和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中成绩显著;
4、党性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5、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为党内外群众所拥护和信任;
6、能代表本单位党员意志和反映本单位意见,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三、代表名额和分配原则
按照“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与“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院党委确定并经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批准的代表名额为149名,按各党总支、陶瓷研究所党委2008年5月10日的党员数(含流动党员)测算分配代表名额(详见附件《中国共产党景德镇陶瓷学院第三次党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代表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含科级、教研室、实验室副主任以上干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专任教师党员代表应占较大比例,研究生党员和本专科生党员代表应有一定比例,女代表应占一定比例,离休干部和退休教职工党员代表也占有一定比例。
离退休后享受院级以上待遇的老同志,由党委提名,安排在离退休党总支参加选举;上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的选举。
四、代表产生办法
出席景德镇陶瓷学院第三次党代会的代表,由各党总支和陶瓷研究所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根据分配的名额、构成比例和代表条件,严格按照民主程序,召开党员大会,用差额直选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选举前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组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再提交党员大会实行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应多于应当选代表数的百分之二十。
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要严格执行“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的规定。为了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本选举单位正式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外出学习、工作、居住半年以上或因工作调动,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
2、调入学校工作、学习的党员,选举时组织关系尚未接转到位。
3、组织关系挂靠在学校,选举时人不在学校的流动党员。
4、因受党纪处分,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患有精神疾病不能表达本人意愿。
五、选举工作进度
1、各选举单位于9月19日前完成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工作,并按百分之二十的差额比例,报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至党委组织部,待党委审批;
2、各选举单位于9月26日前完成选举工作,并将选举情况汇报(书面)、当选代表预备人选名单和《中国共产党景德镇陶瓷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报院党委组织部;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召开会议,对各单位代表的产生程序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写出审查报告,经党委讨论同意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人向党代会预备会议报告,经大会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六、列席代表与特邀代表
列席代表的范围为未当选正式代表的各基层单位党政一把手(非中共党员除外)、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团体的主要负责人。
特邀代表为在职的党外院领导班子成员、在景的离退休院级领导干部、各民主党派的负责人等。
七、召开中国共产党景德镇陶瓷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是全院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建设景德镇陶瓷学院的一次重要会议。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党代表的选举工作,并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投入到教学、科研、创作、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迎接景德镇陶瓷学院第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附件:
1、《中国共产党景德镇陶瓷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中国共产党景德镇陶瓷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中共景德镇陶瓷学院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
中国共产党景德镇陶瓷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 位 |
正式党员人数 |
本单位代表数 |
教工 |
学生 |
其中:(不少于) |
女党员 |
少数民族党员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
96 |
6 |
1 |
1 |
|
2 |
设计艺术学院党总支 |
127 |
9 |
1 |
2 |
1 |
3 |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党总支 |
76 |
5 |
1 |
2 |
|
4 |
工商学院党总支 |
111 |
7 |
1 |
2 |
|
5 |
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 |
23 |
4 |
1 |
1 |
|
6 |
热能工程系党总支 |
27 |
3 |
1 |
1 |
|
7 |
外国语系党总支 |
77 |
5 |
1 |
2 |
1 |
8 |
社会科学系党总支 |
44 |
5 |
1 |
2 |
|
9 |
体育系党总支 |
33 |
4 |
1 |
1 |
|
10 |
科技艺术学院党总支 |
167 |
6 |
1 |
1 |
|
11 |
研究生党总支 |
163 |
3 |
2 |
2 |
|
12 |
党群机关党总支 |
57 |
23 |
|
3 |
|
13 |
行政机关(一)党总支 |
55 |
18 |
|
2 |
1 |
14 |
行政机关(二)党总支 |
49 |
15 |
|
2 |
|
15 |
后勤机关党总支 |
23 |
6 |
|
1 |
|
16 |
离退休党总支 |
95 |
10 |
|
1 |
|
17 |
中国轻工业陶瓷
研究所党委 |
90 |
8 |
|
1 |
|
合计:代表总数149名 |
1313 |
137 |
12 |
27 |
3 |
(以上正式党员人数截止到2008年5月10日)
附件2:
中国共产党景德镇陶瓷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
代 表 登 记 表
姓 名 |
|
性别 |
|
单位 |
|
出生年月日 |
年 月 日 |
民族 |
族 |
参加工作时间 |
年 月 |
年 龄 |
周岁 |
职务 |
|
入党时间 |
年 月 |
学 历 |
|
学位 |
|
专业技术职称 |
|
是否学科带头人
或骨干教师 |
□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请在相应项目前□内划√) |
现 任
党内职务 |
|
现 任
行政职务 |
|
近五年内获奖情况 |
□省优秀共产党员、□省优秀党务工作者、□省名师、 □其它省级奖励、
□市劳动模范、 □市优秀共产党员、□市优秀党务工作者、□其它市级奖励、
□院劳动模范、 □院优秀共产党员、□院优秀党务工作者、□院优秀教师、
□院先进生产者、 □院优秀班主任、 □院优秀三好学生、 □院优秀学生干部、
□院优秀团干、 □院优秀团员、 □其他院级奖励或表彰
(请在相应称号前□内划√) |
主要表现 |
|
选举情况 |
2008年 月 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应到会 人,实到会 人,其中有表决权的 人。经无记名投票,选举结果为:同意该同志为第三次党代会代表的 票,不同意的 票,弃权的 票。
监票人签名: 计票人签名:
2008年 月 日 2008年 月 日 |
选举单位意见 |
选举单位(盖章) 书记签名:
2008年 月 日 2008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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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于9月26日以前报党委组织部)
附件:
出席中国共产党景德镇陶瓷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册
姓 名 |
现任
职务 |
性别 |
民族 |
籍 贯 |
文化程度 |
出生年月(岁) |
入党时间 |
参加工作
时 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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