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同学: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18号)精神和《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现就做好2008年全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名参加选聘的,免试直接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四)身体健康。
已参加省人事厅、团省委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选聘后,选聘对象此前的志愿服务终止。
二、选聘数量及任职
根据中组部下达的选聘计划,全省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数量为562名。聘任期限为2年。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三、选聘原则和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自愿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决定聘用、岗前培训和签订聘任合同等程序进行。今年的选聘工作6月上旬启动,到9月上旬基本结束。
1、发布公告。省委组织部将今年的选聘计划下达给各设区市(见附件),由各设区市分解下达到县(市、区)并报省委组织部。6月6日,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在《江西日报》、江西人民广播电台、江西电视台、江西人事编制网、江西教育网等有关媒体、网站同时发布选聘公告。
2、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直接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报名,选择填报一个志愿服务的设区市和自由选择一个考区参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6月13日9:00至6月17日17:00。报名时,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网上报名期间,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在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通过与否。
3、笔试。2008年7月5日上午9:00-11:00。全省统一组织笔试,考点设在各设区市。具体考务工作由各设区市人事局负责。笔试科目为《大学生村干部基础知识》。内容侧重于时事政治、党的基本知识、有关农村政策及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命题、考试、阅卷由省人事厅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各设区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入闱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入闱。笔试合格人数不足面试人数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对选聘名额进行适当调剂。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7月16日在江西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4、面试。面试时间为7月26日。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人事局负责组织。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命题。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进入面试范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证明)、《2008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资格复审表》、党员证明信,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提供荣誉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审核的报名推荐材料,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人事档案,已有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对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结束后,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于7月31日在省市两级人事门户网站公布。
5、体检。体检时间为8月3日—4日。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引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6、考察。8月6日—11日,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省教育厅、省内各高校共同组织实施。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考察,由省教育厅牵头,省内各高校负责进行考察,并向考生所填报志愿服务的社区市提供考察材料;省外和往届毕业生的考察,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考察结束后,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人事局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于8月18日起在省市两级人事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8、决定聘用。公示期满后,各设区市委组织部组织经体检、考察后确定的选聘人员填写《2008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登记表》(一式五份),并于8月24日前将《2008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和《2008年江西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名册》(见附件3)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9、岗前培训。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负责对选聘到本设区市所辖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进行7天左右的岗前集中培训,学习党的农村政策、涉农法律法规知识、农业适用技术、村务管理和农村工作方法等,可请本地优秀村干部和今年来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作典型经验介绍,也可以组织他们到本地先进村进行短期考察。
10、签订聘用合同。培训结束后,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按照自愿、就近和回原籍的原则,将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派遣到县(市、区),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落实到具体的任职村。省教育厅和各高校做好已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报道证》签发等相关工作。9月上旬,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等,并将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派遣到所任职的村报到,选聘高校毕业生的有关待遇、服务时间从9月1日起算。对不服从组织派遣、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选聘资格。
四、待遇保障政策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等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及服务工作主要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由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为2年。确定选聘对象后,县(市、区)委组织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聘任合同。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在村任职期间,按照略高于全省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津贴平均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由其所在乡镇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在村任职期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工作、生活补贴和保险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一次性安置费按每人2000元发放。
2、聘期工作表现良好、期满考核合格的,5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从2010年起至2014年,每年从县、乡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职位中拿出30%—50%,定向招录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在县、乡公务员岗位表现突出的,可以调入市以上机关工作。
4、从2010年起,省、市组织选调生统一招考,原则上定向招录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
5、在村任职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自愿留在农村基层工作的,由县(市、区)人事局、编委办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接收手续,统一安置到乡镇基层事业单位。
6、被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包括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在职考生(含已实行人事、择业代理或在劳动部门办理了用工手续的)可连续计算工龄。
7、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进入市场就业的,有关部门应协助推荐就业。自主创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享受小额贷款担保或贴息等有关政策。
聘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不享受以上2—7项待遇和保障政策,不再继续聘任,另行自谋职业。
热忱欢迎德才素质好、有志于在农村工作的广大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应聘。符合条件、有意应聘的高校毕业生,可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报名,并随时注意查看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等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有关工作公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可能出现的任何以所谓命题组、专家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组织部:8499732,毕分办:8499239 ,学工部:8499625。
景德镇陶瓷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8年6月11日
附件:
1、《2008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名额分配表》
2、《2008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登记表》
附件1:
《2008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名额分配表》
设区市 |
行政村数 |
选聘名额 |
南昌 |
1185 |
39 |
九江 |
1795 |
59 |
景德镇 |
501 |
16 |
萍乡 |
636 |
21 |
新余 |
392 |
13 |
鹰潭 |
338 |
11 |
赣州 |
3467 |
114 |
宜春 |
2244 |
73 |
上饶 |
2291 |
75 |
吉安 |
2531 |
83 |
抚州 |
1765 |
58 |
合 计 |
17145 |
562 |
说明:行政村数参照赣组字【2007】114号《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数据,并根据相关比例分配选聘名额。
附件2:
2008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人员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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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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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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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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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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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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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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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团)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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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 康
状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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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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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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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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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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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职务 |
|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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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意 见 |
|
推荐
单位
党组
织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设区
市委
组织
部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
(区市)
党委
组织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