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法定年龄为六周岁(即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居住在辖区内的适龄儿童,请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房管科出具证明)、近期水电费收据(凭工资条)、有线电视缴费证及《江西省儿童免疫接种证》证件,于6月14——15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到十七小学进行审核、登记。愈期不予以受理,请互相转告! 解释权归十七小学
院工会
2008. 6.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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