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要求各高校做好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为做好我校受灾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返校后,各院系要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调查,详细了解来自灾区学生的家庭受灾情况和经济困难情况。重点了解那些原来家庭经济状况较好但因受灾致贫的,以及那些因受灾而困难加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内容必须详细真实,家庭受灾情况要具体,如房屋倒塌情况、农作物受损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要有具体的数字。
二、调查结束后,请各院系将调查结果于3月3日之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将根据情况做好受灾学生的资助工作。
三、各院系要对勤工助学岗位进行调整,优先安排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四、各院系、各班级也要拓宽渠道,向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资助,关心和帮助受灾学生,使他们能安心学习。
五、各院系要掌握和了解在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用他们的精神和事迹鼓舞广大学生,进一步增强夺取抗灾救灾全面胜利的信心和决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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