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收到省人事厅相关文件,凡2006年7月1日后调动、提职、晋升薪级等工资变动放后一步办理。我院有一批2006年7月份后晋升职称、职务人员,此次岗位和薪级工资还是2006年7月1日前的职务和职称;
2. 2006年10月份按老工资已经正常晋升工资人员,新工资补发按不同基数分段计算;
3. 2006年6月30日在册的退休人员,仍按在职人员套改工资,套改后按新工资计算退休工资,补发工资分段计算;
4. 2005年7月份参加工作的人员,2006年8月转正定级,其补发工资分段计算(因转正定级不需要报批);
5.本次补发工资为10个月(2006.7-2007.4);
6. 如有不清楚的事宜,请向人事处咨询。
人事处
200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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