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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团委】关于开展2006——2007学年团员民主评议和团内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04-25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院(系)团总支、团支部:

2006年,我校各级团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共青团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并涌现出一批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典型。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在各级团组织中进一步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推动我校团的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校团委决定开展2006——2007学年团员民主评议和共青团先进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员民主评议

团员民主评议分学习阶段、民主评议阶段、组织审核阶段三个环节,对团员的政治素质、团员意识、学习表现、品德修养、遵纪守法、文体活动、社会实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束后,由团总支审核,最终确定评议等级。   

(一)学习阶段(423日-25日)

1、认真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基础和科学内涵,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引导广大团干部、团员青年勇于探索、善于思考、敢于实践、注重实效,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用有所成。

2、结合《团章》要求,深入讨论新时期团员青年的责任和义务,加深团员青年对共青团性质、任务的认识和理解。

(二)民主评议阶段(426日-30日)

每名团员要对照《团章》规定的团员权利和义务,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上交团支部。团支部要召开团员大会,组织团员民主评议,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促进。支委会要根据自查互评情况,实事求是地为每个团员评议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并将评议意见反馈给本人后,同时向支部大会报告。

(三)组织审核阶段5810日)

各团总支要根据评议意见,对合格团员,要给予团证注册;对不合格团员,要提出处理意见;对优秀团员,要给予表扬,同时按《景德镇陶瓷学院团内评优管理办法》的要求,将表现突出、具有示范作用的集体和个人推荐到校团委,参加景德镇陶瓷学院20062007学年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评选。活动结束后,各院系团总支要根据评议工作情况,认真进行总结,要形成有基本情况、有问题分析、有数字说明、有整改措施、有经验介绍的总结报告。

二、2006——2007学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

()评选奖项设置

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二)评选条件与办法

 1、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条件

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组织制度,支委会分工合作好。

2)支部核心作用发挥好,关心团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支部成员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

3)团员青年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数超过支部总人数的50%,推优工作规范。

4)支部学风优良,考风严明,补考人数低。

5)支部工作有记录、有特色、有创新,工作成绩突出。

6)本学年度无违纪现象发生。

2、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思想进步,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团内组织生活,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本年度内获过奖学金,无补考。

4)能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表现优秀。

5)团员民主评议结果必须为优秀。

3、优秀团干的评选条件

优秀团干除要求满足优秀团员的各项条件外,还需具备:

1)在团内担任支部委员以上职务半年以上。

2)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

3)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4)密切联系群众,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4、评选办法

1)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各院(系)团总支要对照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结合本单位制定的团支部工作考核的相关办法,采取支部申报、民主评议、集体讨论决定的方式,确定本单位的红旗团支部并报校团委审批。

2)优秀团员、团干的评选。优秀团员、团干的评选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评议,经团总支审核后报校团委审批。

三、名额分配

            名 额

院 系

 

 

红旗团支部

 

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

设计艺术学院

14

60

20

材料学院

6

30

13

机电学院

6

26

11

工商学院

7

39

12

信息学院

5

25

11

外语系

4

20

7

社科系

3

17

4

热工系

3

15

3

体育系

1

10

1

研究生处

1

8

2

学生组织

 

10

16

总计

50

260

100

四、工作要求

1、全院各级团组织要在思想上、组织上高度重视这次团内年度评优工作,通过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共青团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2、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评优工作情况,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把团内评优工作切实做好。

3、各级团组织要切实保证团内评优的质量,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宁缺毋滥;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意见,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4、此次评优工作覆盖面广,影响大,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各级团组织要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优秀个人材料(不少于1000字,统一用A4纸打印,标题为二号黑体,正文为四号仿宋,同时附团员民主评议表),优秀集体材料(不少于2000字,统一用A4纸打印,标题为二号黑体,正文为四号仿宋),所有申报材料按附表123格式(表格统一用A4纸打印)要求于512前报校团委办公室,逾期作弃权处理。

5、科技艺术学院参照本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开展团员民主评议及团内评优工作。

特此通知

 

附:1、“红旗团支部”申报审批表          

2、“优秀团员”申报审批表          

3、“优秀团干”申报审批表          

4景德镇陶瓷学院团员民主评议表

5景德镇陶瓷学院团员民主评议汇总表

 

点击下载

 

                               共青团景德镇陶瓷学院委员会

                                    2007年4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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