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 | 教职工 
中文   EN
通知公告
【教务处】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12-11  点击:[]  作者:  来源: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赣教社政字[2006]39号文件精神,将组织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评选,表彰工作。

一、评选范围:

各高等学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担任校级领导职务的教师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长期担任教学任务,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年龄不超过55岁,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博士学位且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

三、评选程序:

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的申报及评选工作由省教育厅社政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评选工作分各高校自主推荐和省教育厅择优选拔两阶段进行,即由个人申报与所在院系考核推荐相结合,经学校研究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考核评审,择优确定人选。

我院各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请对照评选条件,积极报名,相关材料请到社会科学系查询,并于1215日前将“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申请表”交教务处。

教务处

20061211

上一篇:【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通 知
下一篇:【宣传部】关于在全院师生中开展征集新校区楼名、路名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