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景德镇陶瓷学院第二轮科级干部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经组织考察,相关党总支研究决定,并报院党委2006年10月9日会议备案,拟正式聘任:
熊花同志为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科长;
焦明清同志为计划财务处会计核算科科长;
吴敏同志为保卫处政治保卫科科长;
刘卫同志为科研校产处项目管理科科长;
胡志强同志为国家工程中心办公室主任;
陈学文同志为科研校产处校办产业管理科副科长。
按照文件规定,自2006年10月9日至2006年10月15日,凡对以上六位同志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不符合提拔任用条件或有严重问题不宜提拔任用反映的,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党委组织部或院纪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反映的情况事实要清楚或基本清楚。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受理部门:院党委组织部、院纪委联系电话:8499732、8489252
联系信箱:党委组织部34#(院收发室)、txcyzzb@163.com(组织部电子邮箱)
特此公示
景德镇陶瓷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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