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 | 教职工 
中文   EN
通知公告
【科研处】关于转发《申报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学科共建项目通知》的通知
时间:2005-10-19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高等院校、省直有关科研单位:

    为充分发挥社会科学规划在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队伍发展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为全省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更好的服务,进一步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做出积极贡献,特设立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共建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学科共建项目为省级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学科共建项目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重视基础性理论研究,支持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和新兴学科研究,对推动学科建设和发展、人才培养和使用、推进理论创新具有建设性的作用。

    一、学科共建项目由各单位根据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自行设计选题,于10月30前先向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在认真组织项目申报、筛选和推荐,并于11月30前将有关材料2套报送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学科共建项目所需经费全部由所在单位负担,包括项目评审所需费用、项目研究费用、中期检查费用、鉴定费用和项目管理费用。

    三、申报单位在提出申请后,须先将学科共建经费一次性转账至指定账户,各单位所投经费多少由各单位自定。学科共建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用于资助该单位其他项目。

    四、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后,将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报省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立项,并按照《江西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全程管理。

    五、学科共建项目立项后,每个项目资助额度由所在单位与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协商确定,再由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分批拨出。学科共建项目须按经费的10%交纳项目管理费给省社科规划管理单位。

    六、今后,省社会科学规划一般不再设立自筹经费项目。

       
                                  
                                    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05年10月10日

上一篇:【信息学院】信息工程实验中心硬件实验室开放性实验通知
下一篇:【信息学院】关于信息工程学院开放专业实验中心网络实验室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