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省属高校贯彻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进行检查的通知》(赣教高字[2006]53号)、《关于对省属高校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文件情况进行检查的补充通知》(赣教高字[2006]61号)文件精神,11月22—23日,以江西师范大学纪委书记何小平为组长、江西中医学院党委组织部调研员胡国新、江西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余正琨为组员的省委教育工委检查组一行三人来我院检查2002年7月-2006年7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

23日上午,党委副书记、院长周健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曹春娥、副院长兼组织部部长蔡付斌以及组织部副部长王文华在行政楼八楼党委会议室参加了汇报会。周院长对检查组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我校近几年的改革发展情况。随后,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曹春娥对我校2002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汇报。汇报会结束后,按照日程安排,检查组分别与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个别谈话;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组织部全体同志进行了组织测试;组织了干部代表座谈会和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干部代表和教职工代表对我校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放并填写了征求意见表,进行了民意调查。
23日下午,检查组仔细查阅了我校2002年7月以来的干部工作材料。在反馈意见会议上,检查组何小平组长充分肯定了我校四年来的干部工作,认为我校切实贯彻执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党委及其组织部及时了解和掌握了新时期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做了大量细致入微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极大地提高了新时期干部工作水平,为我校今后的改革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同时,检查组也结合省委教育工委的具体要求和我校干部工作实际,提出了几点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我校在今后的干部工作中,进一步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纲领,继续稳步地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努力把我校的干部工作推上一个更高、更新的台阶。(于保春/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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