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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大新闻
江西省法学会数据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在我校召开
时间:2025-11-03  点击:[]  作者:  来源:

本网讯(法学系)11月1日,江西省法学会数据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暨“产业数据的法律保护”学术研讨会在景德镇陶瓷大学湘湖校区研究生艺术实验大楼报告厅召开。本次会议由江西省法学会数据法学研究会主办,景德镇陶瓷大学法学系、景德镇市法学会陶瓷知识产权法治研究会承办,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法律分社、中科铂飞(江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协办。年会汇聚了来自国内知名高校、司法机关、政府部门、知名企业与律师事务所的130余位专家学者与实务精英,共同探讨数据法治建设的关键议题。

景德镇陶瓷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王金海教授,江西省法学会调研处处长黄雯,江西省法学会数据法学研究会会长饶传平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景德镇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胡金谊,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王勇,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贾珺,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胡淑萍,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治政府研究中心主任、江西省法学会数据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谢小剑,南昌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西省法学会数据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恩典,凌科安时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江西省法学会数据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郝仕湖,泰和泰(南昌)律师事务所主任、江西省法学会数据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家卿出席会议。开幕式由景德镇陶瓷大学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部长杨志民主持。

本次会议分为开幕式、主旨演讲、圆桌研讨、分论坛学术报告、闭幕会等环节。

王金海代表承办单位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与诚挚感谢,并介绍了景德镇陶瓷大学的文化底蕴、办学情况和鲜明特征,为年会拉开了序幕。

黄雯指出,本次年会的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她充分肯定了数据法学研究会取得的成绩,并代表江西省法学会表达了殷切期望。

饶传平对承办方的辛勤付出和协办方的赞助支持表达了衷心感谢,他从六个方面回顾了过去一年研究会展开的主要工作,并预告了本次年会的精彩亮点。

景德镇陶瓷大学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部长杨志民主持开幕式

主旨演讲环节由王金海主持,四位特邀学者带来了精彩纷呈的报告。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戴昕以《数据质量的法律基础》为题进行主旨演讲,探讨了数据价值、数据质量的法律关联及法律制度对数据质量的影响。在数据价值维度,戴昕指出传统统计学抽样逻辑下数据规模价值递减,而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下,数据规模越大价值可能越高。当前数据质量急剧下降,社交媒体中机器人生成数据泛滥,增加了有效搜寻信息的成本,高质量数据成为人工智能产业的重要挑战。在法律与数据质量关系上,戴昕谈到数据安全法和网络安全法可防范数据被盗取、注入不当数据等问题,保障数据质量,如应对类似SEO的GEO数据干扰行为;个人信息保护法不仅从权利保护角度发挥作用,更具有提升数据质量的系统性功能,其法条对个人信息质量的明确要求,以及收集规范、处理透明、个人救济等制度,能激励信息主体提供高质量数据,减少防御性披露。此外,戴昕还举例指出部分法律实践对数据质量的负面影响,如高校违纪通报隐名化增加信息搜寻成本、法院裁判文书隐去企业和个人信息降低数据生产性与价值。戴昕强调数据质量与法律制度紧密相关,需在数据保护与价值挖掘间寻求平衡,以实现数据生产与保护的协同。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曹博以《数据产品邻接权的理论基础与制度型构》为题发表主旨演讲。曹博指出,尽管社会各界已就数据保护的必要性形成共识,但在保护路径上存在显著分歧。如何构建清晰、合理的权利结构成为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核心议题。他评价了当前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和新型财产权等保护路径在保护对象和效果上的局限性,将数据要素区分为单一性数据、结构化数据及集合型数据,并指出应对经过深度聚合处理、满足特定质量与标准要求、用于辅助决策或自动化决策的“数据产品”,即集合型数据进行确权。曹博主张创设“数据产品邻接权”,该权利被界定为对经过实质性投资、聚合形成,满足标准化、可用性、可靠性等多种要求,并能够用于辅助或自动化决策的数据产品所赋予的一项基础性财产权利。该权利具备排他属性,核心体现为向公众提供控制数据产品流通与使用的权利。他还强调了构建相应的权利限制制度与完善的侵权救济机制的必要性,以平衡权利保护与数据流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梁志文以《产业数据的类型结构及其权利化方案》为题发表主旨演讲,深入剖析企业数据的分类逻辑、财产化路径与法律保护策略。梁志文提出双重数据分类框架:从主体维度将数据划分为个人数据与非个人数据;从加工维度则分为原始数据、预处理数据和数据产品或服务。他强调,当前数据交易主流是预处理数据,大数据的核心价值体现在规模效应上。在法律保护层面,梁志文对当前推行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试点持审慎态度。他指出,敏感数据脱敏后仍存在隐私复原风险,核心技术数据缺乏交易动机,市场类数据具有强时效性,这些因素导致登记确权模式实践效果有限。相较于赋权模式,他更推崇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业秘密制度进行行为规制,认为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宽泛、适配性强,可通过合同约定与技术措施实现有效管控,更契合企业数据保护需求。数据保护需与合理开放相平衡,梁志文认为应在保障用户数据访问权、公共利益监管需求和正当竞争秩序的前提下,赋予数据权利人事先拒绝权,实现多方利益均衡。

景德镇陶瓷大学法学系教授黎平结合本地特色,以《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资源的权利困境与制度回应》为题进行主旨演讲。他指出,陶瓷非遗数字资源在发展过程中,既受到“圈占公有领域”的理论质疑,也面临资源权属不清、利用机制不畅以及利益分配不均等现实难题。基于此,黎平强调建立事先知情同意机制与利益分享机制的关键作用,提出应构建以传承人为核心的多层级权利体系,并进一步提出具体建议:一是确立陶瓷非遗数字资源的集体管理模式;二是构建陶瓷非遗数据知识产权的登记制度;三是推动建设专业化的非遗数字资产交易平台。这些举措有望促进陶瓷非遗数字资源的高效管理与规范利用。

可信数据空间作为支撑数据要素流通与安全治理的重要基础设施,它的建设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圆桌会议围绕“可信数据空间的法治建设”展开,由研究会副会长、江西凌科安时律师事务所主任郝仕湖主持。中国信通院江西研究院数据发展部主任、高级工程师洪超,云上(南昌)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可信数据空间运营负责人陈思思,南昌云筑数栖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坚,江西凌科安时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余斐蓉,江西财经大学数据法律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洪民杰等五位嘉宾,从政策与技术适配、企业产业实践与法律实务落地、理论基础构建与制度未来展望等多重维度展开深度研讨。嘉宾们围绕可信数据空间的推进路径、项目实施中的方案设计与重难点破解、空间赋能数据资产价值释放等关键议题,分享了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的观点与方案,同时聚焦技术可信与制度可靠的协同融合这一核心命题,展开了跨界碰撞与交流。饶传平从可信数据空间作为“法律嵌入技术”的双重基础设施,它能解决什么法律问题、中国为什么有机会做成等方面做了补充评议。

在分论坛学术报告环节,共设置了六个论坛主题,30余位报告人分享了他们的最新研究成果,并由与谈人进行点评和交流,充分展现了数据法学研究的活力与深度。

分论坛一围绕“产业数据的权利研究”这一主题展开,由《南昌大学学报》法学编辑傅亮主持。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主任万志前教授、南昌大学法学院宁立成教授(硕士研究生吴恩星代为汇报)、南昌大学法学院讲师张成、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讲师崔永进、南昌理工学院文法学院教师谢靖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晓艺分别以《智慧农业背景下农业经营者数据权益:困局与破解》《产业数据确权的“三权分置”模式研究》《数据信托建构的功能主义路径》《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训练中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域外考察》《数据价值链中产业数据“双权分离”的适配构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证明困境与理论廓清》为题作报告,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玉梅、景德镇陶瓷大学法学系副教授孙炜进行与谈。

分论坛二围绕“陶瓷产业数据的法律保护”这一主题展开,由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王勇主持。赣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福春、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毕凡、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邵佳欣、景德镇陶瓷大学法学系硕士研究生李丹凤、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谢文琳、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法学院学生陈荃分别以《陶瓷产业数据信托机制构建研究——基于景德镇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制度创新》《数据算法赋能下陶瓷产业从业者劳动权益保护的挑战及对策》《检察机关开展陶瓷文化数据保护公益诉讼的实践与探索》《数字时代数据化赋能陶瓷文化保护的价值、困境及对策》《陶瓷产业数据法律保护的困境与体系构建》《构建陶瓷产业数据的法律保护体系》为题作报告,南昌大学法学院李士林教授、景德镇陶瓷大学法学系副教授谢九华进行与谈。

分论坛三围绕“数据价值实现的法治保障”这一主题展开,由江西财经大学法治政府研究中心主任谢小剑教授主持。厦门大学法学院韩龙河副教授、江西科技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平台主任聂加龙、上海市凌云永然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锦、海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廖偲伽、江西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郑泽宇、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李畑昕分别以《“以数治税”背景下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正当性反思与立法调适》《数字经济时代的数据安全利用法律制度构建研究》《区域数据要素市场的法治建设:逻辑、困境与路径》《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公共数据流通制度完善》《医保数据的传导效应:从内部赋能到外部辐射的法治化进路》《农业数据共享赋能农业新质生产力的驱动逻辑与法治进路》为题作报告,景德镇学院副教授周树娟、江西财经大学讲师许林波进行与谈。

分论坛四围绕“产业数据的司法裁判”这一主题展开,由南昌大学法学院涂书田教授主持。宜春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邓晔、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负责人王志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成佳哲、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薛莉萍、南昌大学法学院讲师康琳、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余卫爱分别以《数据权益案件裁判说理研究——以100份司法判决文书为样本》《数据要素时代产业数据权益的司法认定与综合保护机制构建》《司法裁判视野下数据资产入表的困境突破与规则体系构建》《数字经济背景下知识产权刑事风险及其应对》《数字技术赋能风腐同查同治的内在逻辑、法律挑战与优化路径》《数字技术下数字检察与检察业务的融合路径思考》为题作报告,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韩文、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胡志勇进行与谈。

分论坛五围绕“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这一主题展开,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法学院院长万灵娟主持。南昌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恩典(硕士研究生孙培雪代为汇报)、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李伟、广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平辉、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廖嘉林、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邵鑫宇、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法院四级法官助理李科萱、景德镇陶瓷大学硕士研究生马陈龙分别以《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输出端著作权侵权行为规制的反思与重构》《人工智能训练数据跨境流动的国际法规制及中国方案》《信息交互型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过错认定研究》《生成式人工智能嵌入数字政府建设:机理、风险与规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可替代实质性作用标准下AIGC版权侵权认定规则研究》《新质生产力背景下多模态大语言模型侵权责任的韧性治理研究》为题作报告,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安卓、泰和泰(南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静之进行与谈。

分论坛六围绕“数字时代的个人权益保护”这一主题展开,《江西财经大学学报》法学编辑吴书锋主持。上海政法学院讲师鲍坤、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袁丁、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博士研究生汪文涵、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杨成杰、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罗耀鹏、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许依纳分别以《以数据流通为导向的数据可携权重构》《数据可携带权法律制度构建研究》《算法决策“黑暗模式”的规范定性与制度调适——基于消费者选择权的保护》《智能汽车数据消费者知情权的证成及实现》《信托视角下个人数据合规使用的路径转向》《个人信息保护的行政监管适用研究——基于威科先行数据库663份案例的分析》为题作报告,江西财经大学数据法律研究院研究员李钊、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孙挥进行与谈。

年会还举行了闭幕式。闭幕式由江西省法学会数据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泰和泰(南昌)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家卿主持。江西省法学会数据法学研究会刘彬彬秘书长介绍征文评奖情况,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奖。本次年会共收到征文233篇,充分体现了数据法学领域的学术活力。

江西省法学会数据法学研究会理事、景德镇陶瓷大学法学系知识产权教研室主任张俊发博士总结发言。他指出,本次会议成果丰硕,主旨演讲、圆桌以及分论坛研讨高屋建瓴、干货满满,为与会者提供了丰富的学术资源。

刘彬彬秘书长代表下一届年会承办方代表——江西省法学会数据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刘为勇教授发言,对大家发出参会邀请。

张家卿表示,窑火淬炼出温润如玉的瓷器,法治则淬炼出安全可信的数据空间。希望本次论坛所思所想所行能如景德镇陶瓷一样,历经实践的烧制,成为推动时代发展的坚实力量。

(责任编辑:刘欢 审稿:兰茜 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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