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13】44号)和《景德镇陶瓷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我校评选出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2684名,现对初审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日期:10月25日——10月29日
电话:0798—8499101 联系人:杨老师(13879885976)
E-mail:zxk8499101@126.com
办公地点:新校区行政楼104办公室
附: 2013—2014学年度景德镇陶瓷学院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
景德镇陶瓷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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