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的统计和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表彰文件或奖励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二、奖励范围
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陶大党发〔2023〕74号)精神(详见附件1),学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在思想政治工作领域取得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荣誉奖项,均在奖励范围内。具体包括思想政治工作荣誉类,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类,思想政治工作岗位技能竞赛类,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培育类,以及其他需要奖励的情形。
集体奖励,由排名第一的教职工进行申报(同时负责具体奖金分配),不需多人重复报送。
三、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教职工携带思想政治工作成果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复印件1份,到所在分党委(党总支)申报。
2.单位初审。各分党委(党总支)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2025年5月10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党委宣传部。申报材料包括:2024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稿各1份,纸质稿需请分党委(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奖励证明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好)。
3.党委宣传部审核。党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定。
四、有关要求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做好通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成果,要做好解释工作。逾期不予补报。
(联系人:刘老师,18170817430,行政楼611)
党委宣传部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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