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我院教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时间为2008年7月1日,凡2008年7月1日(不含7月1日)以前出院的医药费仍在学院按规定报销,目前正在住院的教职工若因病情暂不能出院的,请于6月30日与医院结帐(发票由学院报销),7月1日再凭医保卡办理入院手续(长期在外地居住的教职工按社保局规定办理入院手续),7月1日(含7月1日)以后入院的医药费由社保局报销,有关医保事宜详见《教职工参保须知》。
后勤办
2008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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