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江西省总工会赣教工【2008】18号文件《关于组织2008年教职工疗休养的通知》,将在暑假期间,组织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赴绍兴、宁波、普陀山、杭州等地疗休养。
1、时间:7月6日-28日期间,每期五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费用:省总工会补助750元,院工会出400元,参加活动的的人员每人交100元;
3、各分工会分配名额如下:
部门 |
名额 |
部门 |
名额 |
材料学院 |
1 |
外语系 |
1 |
设计学院 |
2 |
社科系 |
1 |
机电学院 |
1 |
体育系 |
1 |
信息学院 |
1 |
热工系 |
1 |
工商学院 |
1 |
党群 |
1 |
科技艺术学院 |
1 |
行政机关二 |
1 |
行政机关一 |
2 |
后勤 |
1 |
4、因省总工会要求活动人员不能携带小孩,身体不能胜任者,请勿参加。
5、请在6月20日前上交名单,过时间不做补办工作。
院 工 会
2008年6月16日
上一篇:【后勤办】关于教职工医药费报销通知
下一篇:【人事处】关于2008年辅导员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